5月28日上午,奈曼旗森林公安局民警与群众共同放生了一只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狍子,使其重返大自然,继续繁衍生息。
当天上午10时,新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固日班花苏木图莫套斯屯村主任吴斯日古楞求助电话,称该村村民谢某于5月25日路过哈巴线时,救助了一只犄角被围栏网缠住不能动弹的小狍子,且其后腿有轻微蹭伤。谢某将小狍子抱回家中后,联系当地兽医进行了治疗,如今其伤势已经痊愈,不知是否可以放生,急需森林公安帮助。得知这一情况后,派出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派民警驱车前往。
在救助者谢某家中,民警经过仔细辨认,该野生动物为已被列入我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三有类保护动物——狍子。随后,民警对小狍子进行仔细检查,确定其具备了野外生存条件。中午12时,民警与群众一同在野外山林将这只小狍子进行了放生。(记者 沈慧莲 通讯员 孙国成 吴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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