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陆先生介绍,2008年9月5日,他从内蒙古工业大学提出学籍档案后,来到位于中山路的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案,在从学校提档案的过程中,学校还为他开具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就是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案用)。当时在人才服务中心办事的人很多,工作人员收了他60元的档案保管费并出具了收据,收据上标明收费项目为档案关系服务费,然后工作人员收取了档案,但并没有要学校开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今年6月4日上午,陆先生到人才服务中心新办公地址提取档案,工作人员拿着陆先生的收据找了很长时间后说没有找到他的档案。后来,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对陆先生说,你这张收据并不能代表你来这存过档案,只能说明你来这开具了调档函,但并没有把档案存过来。“自己亲自拿着档案到中山路的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并交了费。如今,人才服务中心找不到我的档案,竟然用这种理由来推诿责任。难道当年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还收费?”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的答复让陆先生不能理解。
6月8日上午,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来到位于呼和浩特市大学生创业园内的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对于陆先生的遭遇,档案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学生到人才服务中心调档和存档都是要收费的,陆先生收据上的费用属于开具调档函的费用。学生到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案必须签订委托存档协议,存档人拿一份,人才服务中心留一份,陆先生没有存档协议,所以他肯定没有来人才服务中心存过档。当记者问,学生自己拿着档案到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服务中心也要收取调档费?另一名工作人员说,当时收陆先生这60元其实也不是调档费,是预收一年的存档费,就是怕有人来人才服务中心开了调档函又不来这里存档。(首席记者 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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