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游戏已经成为青少年成长中绕不开的话题。记者近日在呼和浩特市调查采访发现,尽管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层层设卡,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消费,但仍然有不少未成年人偷偷用大人手机玩游戏、看直播,充值、打赏,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不少家庭因此被搅得鸡飞狗跳,亲子关系也濒临破裂。
【案例】
7天打赏游戏主播9万多
4月下旬,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11岁的洋洋(化名)在家偷偷用妈妈手机看游戏直播,短短一个星期打赏主播9万多元。母亲刘女士发现后领着孩子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报案求助。
“洋洋的母亲刘女士称,用手机支付时余额不足,卡里的9万多元不翼而飞,随后去银行打印流水账单,发现和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在一个星期之内发生多笔消费,都去了一家直播平台的账户。回家再三询问才发现,洋洋在游戏主播的诱导下,将钱全部用来打赏和充值购买道具了,最少的9.9元,最多的2800多元。”6月5日,据办案民警浩特介绍,由于洋洋是未成年人,警方主张通过直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进行申诉。最终,将9万多元全部追了回来。
这段时间,和刘女士遭遇同样问题的家庭不在少数,记者梳理了一下,从4月份至今,仅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接到因充值、打赏引起的未成年人网游类投诉就近10起。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14岁的小亮,3~4月借上网课之名拿着妈妈的手机偷偷打游戏《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短短一个月将全家大半年积蓄2万余元花的仅剩0.5元;4月中旬,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一名14岁的熊孩子偷偷用父亲手机打游戏,将用于种地、养羊的2万余元充值购买游戏道具;5月初,呼和浩特市14岁的牛小东,把准备补课的2万余元全部用于游戏消费……
【问题】
实名认证流于形式
“快!封两颗烟,直接进圈。”“我被打残了,先打个急救包,听脚步声好像又来一个”……6月6日,在一款游戏的战场中,伴随着“嗒嗒嗒”机关枪响的声音,呼和浩特14岁的初中生小杰(化名)正在带队厮杀。而他和队友用的手机、社交账号,都是来自家长。
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底,国家新闻出版署就曾下发一则《关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实名注册,未成年人单次游戏充值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不超过400元。记者当日下载多款游戏体验后发现,尽管不少游戏界面都明确写着“限制未成年人登陆”,但却可以通过成人的第三方账号直接登陆,不少未成年人正是利用这个漏洞,使用父母或者爷爷奶奶的手机玩游戏,实名认证仅仅流于形式。以游戏《乱世王者》《火影忍者》为例,通过微信和QQ即可直接登录,由于微信已经实名认证,这两款游戏登陆时也会默认实名认证,充值金额从6元到648元不等,且大部分是直接跳转到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默认小额免密,无疑为未成年人过度充值消费提供了便利。
此外,部分游戏虽然有实名认证的提示,但跳过提示框仍然能够继续玩耍并充值。呼和浩特市民梅梅14岁的弟弟小杰(化名),疫情在家期间从梅梅的OPPO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了一款游戏《明日之后》,虽然没有实名认证,却分多次刷走微信账户中2000余元购买道具。而OPPO早在3月18日对外宣布上线未成年人防沉迷游戏系统,使用OPPO手机用户游戏付费时必须完成强制实名认证,否则将被禁止在游戏中充值。记者随后就此事致电OPPO官方客服,面对记者“部分游戏不经实名认证照样可以充值,是否存在管理漏洞”的质疑,对方却并未正面回应。
【现象】
衍生租赁手机黑产业链
孩子沉迷手机游戏,不少家长使出浑身解数斗智斗勇,没收手机或者换成老人机,一些学校甚至禁止学生带手机到课堂。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学校附近的一些小商店却成了孩子游戏的聚集点,甚至为了吸引学生客流量,这些小店悄悄做起了手机租赁的生意。
“出租手机给学生玩游戏,在很多学校周边已经形成一个黑色产业链了。仅我们孩子班里,就有七八个学生每天在学校附近租赁手机玩游戏。”6月5日,呼和浩特市的郝先生有些无奈地说,他的儿子在回民区攸攸板镇附近一所中学就读。一次偶然发现,儿子竟然租了一部手机打游戏,过年存的几千元压岁钱花得所剩无几。另一位家长张先生表示,有些学生还充当起学校附近小店的“推销员”拉客,从而可以获得分成或者免费玩游戏的机会。
记者当日带着这个疑惑走访了呼和浩特市秋实中学、呼和浩特市第八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六中学等附近的小商店,一些商店老板面对记者的采访显得非常谨慎。“我们这里只卖手机,不租手机。”一家手机店的老板说。另外一家书店的负责人称:“确实有一些学生经常在店里逗留,有的看书,有的打游戏,大部分是过来蹭网的。”
【提醒】
警惕手机游戏付费问题
记者采访中发现,玩游戏的孩子,大部分都与家长缺乏沟通,不谈游戏一团和气,一谈游戏鸡飞狗跳。“打游戏花掉2万多元,眼睛都不眨一下!”牛小东的母亲始终想不明白,究竟是自己的教育错位了,还是孩子因为游戏学坏了。
6月5日,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家长,警惕青少年手机游戏付费问题。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及支付密码,不要向孩子透露,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在教育孩子时,也要做好榜样,尽量不当着孩子的面玩手机。一旦发现游戏充值数额过大,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当地12315、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释法】
未成年人游戏消费无效
针对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现象,记者6月8日采访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副庭长王美春。王美春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很多未成年因为学校没有开学,玩耍时间相对充裕,参与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的机会也比较多,游戏付费和直播打赏的现象也比较常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付费和打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行为无效,监护人可以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返还。该《意见》与《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完全一致。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返还相应款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付费或打赏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为,只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其主张才能得到支持。
【建议】
亟待加强监管和财商教育
“发现孩子玩游戏不要动辄打骂,应以说服教育为主,逐渐锻炼孩子的自控能力。”6月8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族中学党办主任郭志华表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手机游戏,需要家长、学校以及整个社会共同发力。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江鸿认为,未成人沉迷手机游戏,一方面是基础教育阶段特别是小学阶段缺乏媒介素养教育,存在一定的与新媒体时代发展相脱节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家庭教育在应对新媒体时代教育出现的一些新变动时缺少科学应对,经常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捂盖子型”,力图把孩子和手机等终端全面隔离,二是“全放开型”,完全放任,把手机等当成了“保姆”。江鸿认为,这两种情况带来的结果,就是孩子面对各种智能终端时由好奇进而变得完全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此外,国家层面也迫切需要制定诸如游戏的分级制,配套针对未成年人的有关法律,加强对平台方在涉及游戏层面的监管。
内蒙古社科院副研究员李莹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很多游戏公司的政策存在很大漏洞,不少未成年人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才在能在游戏里如鱼得水。“也许有些孩子会认为能在游戏中获得快乐,但这些快乐首先是建立在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上。尤其是家庭比较困难的孩子,如果为了一时的欲望而盲目消费,就会影响到生存。因此,尽早地对孩子进行财商教育已经迫在眉睫。”李莹表示,财商教育不是简单地教孩子认识金钱,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此外,从经济学的边际效益来看,完全杜绝青少年远离手机并不现实,但适当控制玩游戏的时长和次数,反而能让孩子保持新鲜感。同时,家长在家中也要减少手机的使用频率,多带孩子认识这个世界的广泛性,例如一起画画、郊游,让孩子认识游戏之外的乐趣。(记者 张巧珍)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