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引、用、放、留“四步走”,着力抓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突出“引”,完善政策体系。
为广聚人才“引凤来乌”,乌兰察布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及《乌兰察布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引进范围、引进方式、待遇保障、资金使用、服务管理等内容。近年来,累计发布3000余个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通过持续不断引进人才,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有效缓解了全市人才匮乏的境况。
突出“用”,统筹编制管理。
用好人才方能凝聚人才,为了让人才真正“人尽其才”,在选人用人上,打破地区、部门间编制壁垒,盘活了编制资源存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社局三个部门对岗位和编制进行联合审核,确定并发布需求目录,合理匹配岗位需求和空编情况,始终做到岗位需求、编制使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有效解决了地区和单位间“有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的矛盾,充分发挥编制使用的最大效能。
突出“放”,破除机制障碍。
秉承“人岗相适,重在使用”理念,改变以往在考察环节由人事机构全权面试择优的做法,给用人主体更多选人自主权,由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需求组织实施现场面试,对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察。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确定最终引进对象,切实提升岗位和专业能力的匹配度。
突出“留”,营造良好环境。
留住人才就是留住城市未来发展希望,为了让人才在乌兰察布市留得安心、留得放心、留得舒心,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做好用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工作。市教育系统实施资金补贴、职称评聘优先、家属随调等政策,引进名、优、特优秀教师和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根据其职称等情况,给予一次性5-10万元安家补贴和10-20万元购房补贴;市医疗卫生系统搭建高层次人才成长培养平台,在学习进修、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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