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的李先生拨打新闻热线称,6月11日17时左右,他的电动车被撞被另一辆电动车撞,肇事方说给他微信转账,加了微信后肇事方再无音讯。
据李先生回忆:“当时我是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撞完我以后,我们俩协商好了赔偿条件,他给我留了电话,跟我说微信给我转账。后来,他也一直没有联系我,我先开始给打电话的时候还接,后来索性电话不接,微信拉黑。”
随后,记者联系了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交警队负责此案的王警官,王警官告诉记者:“我们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为李先生调取了发生事故时的视频。发现当时是两个电动车刮在了一起,两个人口头协商好赔偿,对方答应赔偿李先生三百元。在互相添加联系方式时李先生先走了,并告诉肇事方你记得给我转账,后来肇事方没有转账,但不存在肇事逃逸。”
晨报融媒记者了解到,交警当时按照肇事方的户籍信息查询到住址时发现肇事方已经搬走很多年。之后,交警按照当时肇事者给李先生留下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号码监察到肇事者现住址,于6月23日下午找到肇事者。
据王警官介绍,肇事者年龄在23岁左右,当时他的父母陪同他一起来,并拿出了几年前做精神鉴定,称肇事者精神异常。
由于当时双方已口头商议好赔偿金额,不存在肇事逃逸。当日下午,双方就赔偿进行了再次协商,达成一致后肇事者向李先生赔偿了四百元,并签订了相关纸质协议。(实习记者 南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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