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白丹)7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
截至202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涉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8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6件,通过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比例达到95.7%;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451.1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93.54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00.7万平方米,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2.14万吨。
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探索实践“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与水利部门协作联动,共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聚焦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案件,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以案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办案中,坚持专业化监督办案机制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助力提升河湖生态保护质效,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修复。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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