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法律中,要说与个人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民法首当其冲。古希腊哲学家孟德斯鸠就曾说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一语道尽了民法典应有的旨趣与精神。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如今,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正式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必将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民法典姓“民”,意味着它以民为本,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这是民法典的特色所在,也是民法典立法宗旨和目的所在。民法典以民事权利的保障为核心,围绕人民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展开,秉持全生命周期保护的系统理念,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从抽象到具体的全生命周期权益保障,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了全方位保护,体现出脉脉温情,彰显出人民立场和人文关怀,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对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都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更好地为百姓幸福生活保驾护航。纵观民法典,大到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小到高空抛物、“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霸座、孩子给游戏大额充值、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等问题,民法典中均有直接回应。可以说,民法典的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中,处处都是民本情怀的生动映照,字里行间书写着“接地气”的关怀,彰显着“人民至上”的理念。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同样也是如此。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善治之典”,还需要我们统筹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提前谋划、积极行动,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民法典是为人民书写、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区各级各地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珍惜好、宣传好、维护好、发展好民事领域这一根本大法,依法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内蒙古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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