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然而,8月10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采访时发现,多辆写有东胜园林字样的机动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
8月10日上午,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在鄂尔多斯市国宾馆前的道路上看到,一辆写有“东胜园林19”字样的蓝白相间的水罐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随后,记者在东胜区吉劳庆南路,也看到了一辆写有“东胜园林”字样红白相间的水罐车,在这辆车的尾部本该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地方被一块写有“临时停车”字样的牌子代替。采访中,记者又先后在东胜区玫瑰家园北门前的道路和东胜区三角州公园前的道路上发现多辆写有“东胜园林”字样的车辆,均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
就此事,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采访了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局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赵玉敏。她表示,具体情况不是特别清楚,等问清楚后会向记者说明情况。
截至发稿时,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没有收到赵玉敏的回复。(记者 范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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