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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假币小额消费换真币被行政拘留15天

拿“百元钞”买一二十元的东西,拿到找回的零钱后,继续拿“百元钞”去其它商户处买东西换取零钱。8月17日,男子张某用这种方式接连花出去10张假百元钞。当天,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8月15日,赛罕区经营小卖部的老李急匆匆地来到巧报派出所,向民警说了自己收到假百元钞的事情。原来一小伙子去店里买了不到20元的物品,匆匆的离开了。

民警发现,上个月在老李的小卖部附近,有很多老板都反映收到了假币,针对这一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特殊情况,民警汇总了相关线索,很快在附近进行摸排走访,走访时发现在这一带,接连发生了10起类似的案件,受害者多为小本经营的小卖部或小饭店老板,违法嫌疑人趁被侵害人忙于买卖的时候使用假币消费,得手后立即逃离现场。

8月17日,民警通过嫌疑人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推断出,这10起类似案件中使用假币的嫌疑人为同一人,锁定目标后,民警随即对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区域进行布控,很快就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同号假币1800元整。

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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