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那日松镇乌拉素村山不拉门社3户农民向记者反映,准格尔旗山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贵煤矿)拖欠他们失地补偿款两年多了。
9月2日,据村民代表徐翠林介绍,2010年1月29日,在那日松镇政府及准格尔旗搬迁办的组织协调下,乌拉素村山不拉门社煤矿开采塌陷区的3户农民与山贵煤矿签订了《煤炭采区居民搬迁补偿及补贴协议》,《准格尔旗煤炭采区居民搬迁补偿及补贴办法》规定:“因煤炭开采造成沉陷无法耕种或因搬迁无法耕种的,实行耕地收益补偿制度……暂定为8年,8年后另行规定。”
徐翠林告诉记者,根据2013年准格尔旗政府42号文件,即《准格尔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已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成为沉陷区的各类土地,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永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永久征收总金额1%的利息。“2018年1月29日,第一个8年补偿期满,开始进入第二个8年补偿期。截至目前,2多年时间过去了,山贵煤矿依然占用着我们的土地,却并未支付我们分毫补偿款。”徐翠林的父亲徐过关告诉记者。
9月2日,记者在徐过关的带领下来到他们被山贵煤矿占用的土地,土地上到处是裂缝,宽度20多厘米的口子随处可见(如图)。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被山贵煤矿拖欠补偿款的失地农民共3户(17人),每人16.72万,总计280万元左右。
“两年多来,我们多次找山贵煤矿的驻矿矿长及其他负责人详谈此事,但煤矿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推诿。期间,我们多次就此事找那日松镇政府,但因为煤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此事一直搁浅。”徐过关告诉记者。
9月3日,记者试图就此事采访山贵煤矿的负责人于矿长,但于矿长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随后,记者给于矿长发去短信,希望煤矿方面能接受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接到于矿长的电话。
“前段时间村民向我们反映过此事,当时我们也和煤矿进行了协调,但煤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结果。今年春天,经过我们协调,煤矿本来准备开工之前对农民进行补偿,但现在煤矿一直没有开工,补偿也没有到位。目前,我们还在积极协调此事。”那日松镇人大主席郭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者范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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