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市高层一铁球从天而降砸死女婴的新闻令人震惊,事实上,高空坠物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罕见,并且,依照我们的常识和法理来判断,如果是楼层本身的建筑垃圾或者保温材料等坠落,造成的损失都会由物业或者房产公司来处理并赔偿,但也有因家庭矛盾引发,夫妻双方在激愤之时,不顾公共安全,往窗外丢弃杂物等等,这些也都容易解决。但此次由来路不明的铁球导致女婴去世,则更是唏嘘。女婴在转瞬之间被击中并被夺走生命的画面,对于旁观者都惊心不已,更不要说是女婴的父母,又经历着怎样的痛苦?
当然,在事后,因为无法追究到高空抛物的当事人,只能由楼上的全体住户来赔偿,这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后续还是有31户无法接受,集体提出上诉,认为自己很无辜,感觉很冤,应该严查背后的真相,这就使事情的判定陷入僵局。毋庸置疑,对这种类似事情的解决,基本的处置方式皆是如此,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是要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这31户所喊的冤,在法律面前,并没有过多探讨的余地。那女婴的冤到底该如何说的清?楼上的某位住户是否又能永远地心安理得?答案不言而喻。总之,这样的结果肯定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但人,贵在恻隐之心,女婴的生命已经无故凋谢,可今后能否永远杜绝此类骇人听闻的事件呢?我们默默地祈祷,希望得到最积极的答案。(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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