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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岁老人无证驾车 还载着50多岁的女儿……

9月20日14时40分许,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四中队民警在土城子乡巡逻检查一辆车牌号辽NXXX76的银色轿车时,发现车辆驾驶人范某年逾80,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范某家住赤峰市敖汉旗,当天中午范某驾驶轿车搭载其50多岁的女儿从家中出发到奈曼旗土城子境内,查获时,范某已驾车行驶20余公里。

考虑到老人身体情况和二人的人身安全,民警立即向领导汇报,随后,民警驾驶老人的车辆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因老人年事已高,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只给予老人罚款处罚,没有进行拘留处罚。

随后,民警在老人家中,现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对老人的女儿作为监护人针对无证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老人表示今后不再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其女儿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但是,一般驾驶员的年龄超过70岁的,不执行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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