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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迈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缴存企业和职工为工作导向,从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渠道、健全服务机制、简化业务要件入手,多措并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力开展为民、便民、惠民工程,努力打造数据共享多元化、办理模式便捷化、服务渠道网络化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体系,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迈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核查业务材料“共享办”。与人民银行、公安、民政、税务、产权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全部通过专线直连完成数据对接交换工作,采用“诚信申报+授权核查”业务模式,实时核验业务申请人的户籍、征信、婚姻、购房发票、房屋权属及他项情况,基本实现了提取业务要件外联信息核验“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各类信息共享渠道已查询核验相关数据50多万条,有效筑牢了合规合法提取公积金的第一道关口。

阶段性政策“调整办”。按照上级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对企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下调1个百分点,即企业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任选。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新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时当日完成审批,所有单位业务均“即来即办、立等办结”。

异地职工贷款“支持办”。针对外地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派驻经营及异地缴存职工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的购房消费。

个人业务“掌上办”。为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和职工业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提高公积金服务与缴存单位和职工期望值的匹配度, “呼和浩特公积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办理渠道陆续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网络化功能,线上业务“零资料、零跑路”,受理过程“机器审、人工核”,提取金额“零等待、秒到账”,缴存职工可“随时随地掌上办”“方便快捷网上查”,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

单位业务“网上办”。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研发的“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单位缴存业务“网上办”功能,目前已开通试运行,各缴存单位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单位信息变更、个人开户、基数变更、个人封存、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的在线办理,推动和实现单位缴存业务由“跑一次”向“零跑路”转变,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优化业务流程“提速办”。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大力加强“一站式”“一厅式”服务建设,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合理妥善分流业务类型和办事群众,尽量缩短缴存职工办事等待时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外公布并承诺住房公积金归集7项、提取17项、贷后9项业务,在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情况下,即来即办、立等办结;对2项提取业务(购买回迁房和大病提取)限时外调3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受理公积金贷款时,凡属中心审批环节的,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

简化业务要件“轻松办”。按照“能取则取、能并则并”的工作思路,持续清理规范各类业务要件和证明。截至目前,已取消了《支取申请书》《退休证》等9项证明材料;简化调整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4项业务材料;废止了《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4项地方性政策文件;建设启用了电子影像和电子签章管理系统,取消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复印件,凡涉及有填写“声明”或“承诺书”的,均统一印制,办事群众据实填写即可,无需本人提供。

深化便民服务“就近办”。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超过6000个,实缴职工达到35.78万人。中心全面推行了“为民便民就近办”服务,通过系统改造实现了市中心、5个旗县、2个铁路管理部(包头、乌兰察布)等8个服务大厅通缴通办功能,除业务系统限制业务外,其他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可跨区域办理,其中包括90%以上的个人业务。

实现公积金业务“智慧办”。积极构建信息化、综合化、多元化的服务平台。包括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承载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年内完成上线使用后,将打破多渠道、多应用、多数据“竖井”式的关系,实现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和12329热线与短信等各种服务渠道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确保不同渠道协同一致、实时交互、服务共享、数据共享和智能管理,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努力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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