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在临河区胜利路与利民街十字路口,一名外地女司机因不识交通标志,误以为占错了道,不管人车流密集倒车100多米去变更车道,幸好被路勤民警及时发现和制止。
当日9时42分,在胜利路与利民街十字路口,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着的白色小轿车行驶至路口,看似在等红灯,一切正常,可接下来驾驶人做出匪夷所思的举动,突然倒起了车,后面的非机动车纷纷避让,而这名驾驶人不明危情,还在固执的倒着车,倒出100多米后路面民警发现了这一情况,马上上前制止,司机才停止了她的违法行为。
民警发现车内是一名女驾驶人,看到民警后,驾驶人满脸狐疑和害怕,称其初次来临河,准备从路口直行通过,突然看到路口路面画着一个“八叉”标志,以为不能走,当时她已经在路口的实线区,再走就要被处罚,于是准备向后倒在虚线区变车道再走。民警告诉她,其所说的是禁止右转弯路面标志,不是禁止直行标志,直行可以走的。民警现场对其在十字路口倒车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分析了严重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记者 白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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