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按照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实施保护性耕作,力争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2950万亩,占内蒙古东部四盟市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0%左右。
据了解,保护性耕作是一项能够实现作物稳产高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农业技术,其核心要求是在不翻耕土壤、地表有秸秆覆盖情况下进行免(少)耕播种,具有防治农田扬尘和水土流失、蓄水保墒、培肥地力、节本增效、减少秸秆焚烧和温室气体排放等作用。内蒙古主推“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和“秸秆部分覆盖+免(少)耕”两种技术模式。
为把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重点工作,内蒙古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任务目标、技术模式、作业质量、补助标准等。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今年,全区1207个农机服务组织参与了保护性耕作作业,投入免耕播种机3355台(套),服务农户达到3.2万户,完成免(少)耕播种作业758.93万亩,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700万亩年度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监测情况看,保护性耕作农田出苗率普遍在95%以上,高于传统农田,且苗齐苗壮,亩可节约成本40元-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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