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一驾驶人在10小时内连喝三顿酒,从白酒到啤酒,从天黑喝到天亮,酒后胆子大,驾车上路连撞三车。
11月20日19时40分,王某驾驶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约了朋友吃烧烤,觥筹交错后一起去了酒吧,深夜,王某至某酒店再次饮酒,直至第二天清晨。
11月21日11时50分左右,王某驾驶车辆准备去大塔村,当车辆沿薛家湾镇泰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看守所东南侧交叉路口处,车辆在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到此处右转弯的驾驶人杨某驾驶的别克牌小型轿车相撞后,又撞向道路中央隔离栏,之后又与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的侯某驾驶思域牌小型普通客车、王某二驾驶的起亚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驾驶人杨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准旗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对驾驶人王某、杨某等人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49.7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最终,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操作不当,导致该起事故发生,驾驶人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杨某、侯某、王某二无责任。
目前,驾驶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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