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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买的银碗烫手,换款要扣500多?

王先生在一家金店给孩子购买了一个打折的银碗,使用时发现问题,他找到当时的经营者希望能更换其他银制品,然而商家却要扣原价18%的折旧费。商家的做法究竟合不合理,折旧费究竟该如何计算?

王先生的孩子还没出生时,他便在包头一家金店给即将出生的宝宝买了一个银碗。2020年1月份,孩子出生后,他们使用银碗喂养孩子。但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银碗里倒入热水后非常烫手,虽然银碗是双层的,但隔热效果很差,王先生担心会把孩子烫着,并且银碗还有一点漏水。于是,他找到商家希望得到解决,然而到了店里之后,他得到的答复是如换款要扣500多元,如果银碗回收也就价值100元左右。王先生购买时花了1760元,还没怎么使用就贬值这么多,他和家人都不能接受,因此求助包头市消费者协会。

市消协的工作人员通过核实,确认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后来联系到该金店的店长,对方解释扣500元的折旧费是公司规定的,都是按照原价的18%扣除。并且王先生购买银碗已经近一年,银碗磨损也较大。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告知店长,公司可以制定相关的折旧规定,但是换款应当按照购买价折旧,这款银碗原价2880元,王先生1760元购买的,按照原价折旧的做法明显对消费者不公平。最终,店长承诺漏水的问题可以返厂修复,王先生如果要换款可以按照他购买时的价格折抵。最终,王先生按照购买价折旧,换购了一个银手镯。

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记者 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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