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记者从全区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10亿元,办理延期缴纳862户次、21.6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40.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4.86亿元,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605.5亿元。
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总局等13部门联合推出的5类16项48条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举措,通过“银税互动”授信1.3万余笔、贷款69.84亿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明确9类97项173子项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财政厅联合印发涉税信息共享目录,推进28个部门94类785项涉税信息共享。圆满完成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十三五”时期,全区税务系统累计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举措100项;累计实施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措施22项,11类184个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减少957项资料证明事项,通过“银税互动”帮助1.9万户守信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15.9亿元。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126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59.99亿元,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用短期财政收入“减”换取了高质量发展势能“增”。同时,培育壮大了市场主体,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了经济发展韧性。“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2万亿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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