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部署,呼和浩特市将进口冷链食品全环节、全链条纳入“蒙冷链”追溯管理系统,为防止出现病毒传播风险,从即日起,消费者可扫描商家进口冷链食品二维码进行购买。
据了解,冷链食品在经过赋码进入市场后,各环节上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追溯数据,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扫码查询冷链食品的溯源。
消费者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期间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购买的冷链食品的外包装要进行消毒,及时洗手,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应做好厨房的消毒工作并保持通风,对烹饪冷链食品所用的刀具、案板、器具要及时消毒,食物烧透煮熟方可食用,切勿在不明追溯管理情况下生食进口冷链食品;通过网购或其他方式购买冷链食品,应注意甄别进货渠道,尽量避免购买来自疫情高发国家的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对其来源、生产日期、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进行核验辨识,切忌购买食用无冷链“四证”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消费者应主动使用“蒙冷链”扫码查询功能。消费者购买冷链食品时,要向经营者询问冷链食品是否进入“蒙冷链”系统,如果无法扫码查询需谨慎购买。及时关注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等信息,如发现自己购买的冷链食品属于通告的食品,要保持冷静,把食品封存好,做好室内消毒,在第一时间按照通告中的联系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产品完整追溯信息的,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共同维护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据介绍,自治区“蒙冷链”追溯系统自2020年12月28日上线运行。目前,已引导1089户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入驻追溯平台,这些纳入追溯平台的商家经销人员及所购进的进口冷链商品均已取得相关机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以及呼和浩特市核酸检测证明。(记者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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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1号公告
餐饮服务单位需在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强化疫情防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人物共防”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
公告要求,全面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从区外购进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微信小程序“蒙冷链”)进行信息报备,货物抵呼后经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合格,并赋“蒙冷链”电子追溯码,方可销售。其他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落实定期抽检制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安装青城医疗“健康码”扫码设备,对进入药店人员进行电子健康码扫码登记,对重点人群进行深入询问和风险管控;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倡顾客预约和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公夹,积极推广分餐制,倡导“光盘行动”;严格执行集体用餐报备、承诺制度。城区餐饮单位承接50人以上的宴会、农村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要提前3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记者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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