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33个镇村被评为全国示范镇村
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治理为农村牧区发展提供“硬支撑”
以有效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在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农牧厅了解到,东乌珠穆沁旗、伊金霍洛旗、阿左旗3个旗县被选为全国试点旗县,土右旗沟门镇、敖汉旗萨力巴乡、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等33个镇村被评为全国示范镇村。农村牧区保持和谐稳定,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发展,广大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据了解,为发展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我区在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清零递增”基础上,通过项目支持,重点扶持497个嘎查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前一年完成,98%的嘎查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全区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在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各地积极出台“回乡创业、回村任职”的保障政策,共吸引3640名外出优秀人才回村参与乡村治理。
为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我区60%以上的旗县(市、区)制定了协商目录,普遍开展了协商实践。18个嘎查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验试点,积极创建“全国首批农村牧区社区治理试验区”,建成农村牧区社区试点4963个。
我区把各项涉农涉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7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动态管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万多个嘎查村(居)建成法律服务工作室,1.3万多个嘎查村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成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宣教基地587个,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栏1.2万多个。各盟市探索建立“居边护边堡垒户”“都贵楞”“草原枫桥+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组织,逐步形成多部门协作、跨区域联合、军警民一体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方面,全区建立1.4万多个嘎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调处矛盾纠纷6万多件,组织排查纠纷1.8万多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2万多件,预防纠纷1.1万多件。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联防联建联治,创建6项工作协作机制,已有901个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联动机制。呼伦贝尔市设立“非诉纠纷调处中心”,针对物业、交通、医疗、劳务等各类纠纷设置专门调解工作站,实现矛盾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
据介绍,为加大文明嘎查村和苏木乡镇创建力度,全区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41个,自治区文明村镇1135个,自治区文明家庭210户。深入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活动和“草原文艺天天演”惠民演出,实施“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在边远乡村建成数字加油站1934个,服务面积达60多万平方公里,累计服务农牧民300多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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