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要求我区严格落实“健康码”一码通行
2月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了解到,自治区对原“健康码”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健康码”已融合“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行程数据,全区要严格落实“健康码”一码通行要求,不需再重复出示其他疫情防控码。
据介绍,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健康码”一码通行的要求,为了方便各地查验流动人员行程信息,解决一些地方既查“健康码”又验“行程卡”的问题,自治区对原“健康码”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健康码”已融合“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行程数据,在生成健康码时自动加载近14天的行程信息。该系统已按原方式,部署在各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各地健康服务App上。
自治区卫健委要求我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健康码”全区一码通行要求,原则上仅保留一个统筹建设的“健康码”、不需再重复出示其他“疫情防控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商超、酒店等各类门店等场所使用“健康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得同时要求申领、出示、核验其他防控码,彻底解决“层层加码”、“多码并用”给群众带来不便的问题。我区“健康码”系统随时维护国务院推送的风险地区、风险等级数据,各地和各管理单位不得再另行开发应用新的“疫情防控码”。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码”跨省互认的要求,外省群众持当地“疫情防控码”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来我区,“疫情防控码”展示“无异常”或外省“绿码”各地要予以互认,在区内的交通卡口、机场、车站等场所“亮码通行”,不得要求外省群众必须申领和出示我区的“健康码”才可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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