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萌娃凭借天真可爱的美好形象,还有脱颖而出的才艺演出立刻在网上走红,他们不仅征服了相当的受众,而且还在短时间内赚得了流量,获得了不菲的收入。
但让我们略显尴尬的是,在平台晒娃一旦显示出“商机”之后,就出现极少数的家长“剑走偏锋”的偏激行为,如把3岁女孩养成体重达70斤,逼迫低幼儿通过抽烟,喝酒等不当行为赚取点击量,这些不得体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慨和驳斥。同时,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对于这种“啃小族”公开逐利的不当行为,我们不仅要从道德层面去谴责,而且也要依据法律条文进行监督和惩治。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就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因此,即便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不得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啃小族”已涉嫌违法,对于屡教不改者,应考虑给以严厉的惩处。
除了法律条文的约束和限制,作为经营主体的网络平台也要负起相关的责任。早在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就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这就是在督促相关企业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从而规范应尽的社会责任,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毋庸置疑,孩子成长自有其客观规律,作为家长,还是要按照科学理性的教育理念来应对,像那些故意让孩子制造“噱头”的视频,只会让孩子处于被消费的状态,身心健康自会受到影响。同时我们也坚信,只要社会、企业、家庭都能对此慎重对待,孩子独立人格得到保障,孩子各项合法权益受到维护也就会形成整个社会的共识。(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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