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鄂尔多斯市首部教育类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已纳入法制化轨道。
《条例》共五章三十一条,规定了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了规划刚性要求,明确了建设标准和用地保障,规范了配套建设行为,健全了学校管理保护措施,设置了法律责任。《条例》加强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和学位供给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发展相适应,保障了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条例》的出台,对于解决鄂尔多斯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不合理、规划建设滞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的难题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解决适龄少年儿童“上学难”“入园难”等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是该市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民生举措。(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郝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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