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全民义务植树40年来,巴彦淖尔市累计3300多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累计栽种1.63多亿株绿色的希望。
不仅如此,“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国土绿化395.43万亩,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126.66万亩,完成重点区域绿化54.1万亩,被列为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巴彦淖尔市4271个自然村有3819个得到了绿化,绿化面积50.88万亩,2893个村庄达到了自治区绿色村庄标准,占全市总村庄数的68%。37个村庄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占自治区国家森林乡村总数的20%。
巴彦淖尔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提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综合治理,加强湖泊、草原、沙漠、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绿色越来越多,河湖越来越清,生态越来越好。”这是老百姓对周围环境改变的切身体会。
“十三五”期间,巴彦淖尔市完成营造林作业面积397.03万亩,是计划任务390万亩的101.8%,完成重点区域绿化54.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8.5%,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734万株,是计划任务1590万株的109%,累计参与433.49万人(次),尽责率94%。“十四五”期间,巴彦淖尔市将继续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提升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夯实“绿色”家底。
202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40周年,巴彦淖尔市将完成营造林生产总任务61.9万亩,人工种草任务130万亩,高起点规划安排乡村绿化美化106个,拟安排全民义务植树270万株,尽责率要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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