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系列评论之一
前不久,《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同一日起正式实施,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明确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原则;《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首月,深圳中院已受理8名个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并正式启动审查程序。
这是我国加快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具体行动。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建设更高标准的市场体系意义重大。这也是年初《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出台引发广泛关注的原因所在。
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市场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载体。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自然包括经济体系的现代化。只有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才能更好顺应现代化发展潮流、赢得国际竞争主动,为其他领域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从“建设”到“加快建设”再到“建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针对现代化经济体系擘画的宏伟蓝图,其内在要求势必是更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同步推进。这也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被认为是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重大举措的原因所在。
推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因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市场体系框架已基本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增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准入等基础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条件已经成熟。
同时,一些束缚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愈发凸显,阻碍了部分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在消除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提高土地城乡一体市场化配置水平、有效发挥产权市场功能等方面,仍然有一些改革任务没有完成。
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面对成就斐然、短板犹在的现实,推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迫切需要消除这些体制机制障碍,以具体举措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和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一方面,通过市场体系的高标准,来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持续优化要素配置,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为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内生动能。另一方面,只有畅通国内大市场,真正发挥和强化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良好发展格局,才能增强中国经济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韧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持续稳定的动力。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基础性改革。以行动方案的形式推进,就是为了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可实施的具体行动,明确责任分工、行动路径、推进方式,努力做到行动方案有行动、可行动、能行动,行动能落地、能见效。回望来路,我们依靠实打实的行动铺就的市场体系建设之路,为持续壮大经济、改善民生福祉创造了条件。可以预期,只要抓紧落实,制约经济良性循环的难点、堵点将会渐次打通,更加健全、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将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强大支撑。(金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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