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内政发〔2011〕12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17〕5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19〕4号)文件,下面对津贴发放程序、发放标准及范围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
哪些老人可以领取高龄津贴?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都可以按照管理办法领取。
高龄津贴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以按照年龄分档领取。标准是80到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怎么申报高龄津贴呢?
需要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3份,老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还需要出具常住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和有效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如果身份证号码或者年龄信息有异议,还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要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申请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填写表格:《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在申请地领取)
申请申报程序中,经过哪些环节,中间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环节1: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认真审核,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评议,加盖公章报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再审;
环节2: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该申报材料,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登记和造册,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至旗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环节3:旗县市区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五个工作日办结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统一登记造册,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高龄津贴?
如果符合条件,自旗县市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当月起领取津贴。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