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质量,我市聚焦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办事难问题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诚信政府建设、优化不动产登记、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五个专项行动,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开展办事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办事难”问题,3月起,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具体负责,印发了《通辽市开展“办事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3月11日起,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面向社会集中征集“办事难”问题。截至4月27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邮箱和信件等渠道收集汇总反映问题510件,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412件,整改完成328件,其余的问题正在积极推进解决。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范围,建立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将具有行政检查事项的监管部门全部纳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由市司法局编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指导意见,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单位提供指引;制定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加大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集中培训力度,引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使程序,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按照“谁签约、谁主抓”和属地服务原则,对历年来依法作出未兑现的合同、协议和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和兑现台账,制定具体兑现方案,逐项兑现;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依合同偿还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现行政策不符的及时与企业沟通解释。在今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出台的优惠政策和签订的合同、协议,加强前置合法性、可行性审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
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专项行动。要求市旗两级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整合业务受理窗口,提升“一窗受理”质效,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房屋交易、税款征收等业务部门需要审核、留存的材料一次性收齐,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有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今年年底实现新购商品房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等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等4项业务实现“即来即办”。
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由市旗两级司法局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并仍在执行的行业管理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和取消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制度、缺乏法定依据的“红头文件”和文件条款;对保留的涉企规范性文件实行清单化管理并面向社会集中公开。坚决纠正在国家、自治区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服务标准上层层加码,擅自提高标准的行为,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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