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全区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引导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在全区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
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文明办主动对接公安、司法、教育、卫健、人社、应急、文旅、体育、环保、科技、退役军人以及团委、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社科联、科协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在全区持续开展宣传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居民聚集区、窗口单位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广泛设立“我帮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形成常态化“我帮你”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的志愿服务重点任务,各地要动员引导当地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志愿者,为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困难帮扶、医疗卫生、技能培训、产业扶持、支教助学、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深入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以社区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社区志愿者的依托作用、社会慈善资源的助推作用,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救助帮扶、助学助教、卫生健康、法律援助、文化生活、社区建设、环境治理、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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