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举措,最大限度地让广大职工享受公积金利好政策,实现“安居梦”。今年3月起,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办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是指在本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我市行政辖区之外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注:在本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本人及其配偶有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除外。)
缴存职工异地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异地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提取人一类银行卡。此项业务办理流程简单,办理时效为即时办结,极大地缓解了缴存职工购房压力,同时也解决了职工购房资金短缺的困难。
此项业务开展以来,已为120多名缴存职工办理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1570多万元,使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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