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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春季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今日开始

5月1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17~26日,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19~28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包括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普通话水平条件、身体条件和专业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含五年制毕业生、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者)。

凡在呼和哈特市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特别提示,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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