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
未来,内蒙古的城镇化体系如何搭建?
规划呼和浩特1个Ⅰ型大城市
包头、赤峰鄂尔多斯3个Ⅱ型大城市
乌兰察布、通辽、乌海3个中等城市
巴彦淖尔、呼伦贝尔、乌兰浩特、锡林浩特、满洲里5个Ⅰ型小城市
霍林郭勒、二连浩特、丰镇、根河、额尔古纳、牙克石、扎兰屯、阿尔山、巴彦浩特9个Ⅱ型小城市,67个中心城镇
从结构来看,作为内蒙古的首府,政治经济文化金融教育中心,呼和浩特的发展得到上层设计的支持,首位度将进一步提升。
同时,作为呼包鄂乌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呼和浩特也将继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内蒙古此次发布的草案公众版,主要包括规划概述、规划目标战略、国土空间格局、规划支撑保障、规划传导实施等5个方面内容。
规划范围与期限:目标愿景:
在城市分布和城镇化上,坚持塑造多元宜居的城镇空间,内蒙古的城镇化目标是:预计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66.2%,到2035年城镇化率达到7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加快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规划》予以通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日期: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2日,共30日。
二、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馈。
联系人:崔振军 张美凤
联系电话:(0471)4215816 4215807 421390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808房间国土空间规划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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