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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开展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

近日,记者了解到,包头市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已经开始。

此次以工代训补贴的申领对象包括:2021年4月30日之前在自治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以工代训条件的以下各类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对于本辖区内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对2021年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企业认定条件是2021年度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或2020年度(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同期相比下降70%及以上。企业注册地不在自治区范围,但企业职工在自治区范围内工作且社会保险费在自治区各级社保部门缴纳的,可在社会保险缴纳地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受理期限为: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底,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6个月。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相应材料,材料由企业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传材料包括:1.企业申请承诺书;2.企业发放的工资银行对账单。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可由企业通过人社厅门户网站(rst.nmg.gov.cn)中“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CA、账号密码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单位网厅,点击“劳动就业”,选择“以工代训申请”进行网上申报,按月申请以工代训培训补贴。(记者 张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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