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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动真格: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双减”举报渠道

8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集中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7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监督举报网络平台、电话、网址和邮箱。受理举报内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留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举报平台举报等形式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7:3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可以实名举报,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内蒙古教育发布”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机构的责任人和涉事教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自治区教育厅举报电话0471-2856922,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监督举报平台网址https://www.nmgov.edu.cn/ztzl/ywjyjbpt/。其他各盟市举报平台请查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微信。(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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