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发布了“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具体如下:
经本市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冯*均(身份证号:1328251967********)、于*江(身份证号:2104231979********)、杜*龙(身份证号:2321311980********)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非法变相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冯*均名下涉案车辆(京N2AC52)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4日)不予受理冯*均、于*江、杜*龙提出的指标申请。(消息来源: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编译/汽车之家 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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