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击自媒体“黑公关”要有真招实法
据《法制日报》报道,以“投诉曝光”为标签的个人公众号“乳业铲屎官”经营者张某某,近日被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张某某通过个人公众号多次发布某乳业集团的“负面文章”,并以删除文章为要挟向该集团勒索钱财,非法所得14万元。作为一起自媒体营销号发布“黑稿”敲诈勒索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此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关注。
这些年,从东拼西凑到抄袭洗稿,从凭空捏造到造谣传谣,从有偿删文到水军攻击,自媒体的失范行径花样迭出。更有甚者,已经形成媒体矩阵,一篇有偿“黑文”能在微信、微博等10多个平台发布,以达到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效果,让企业闻之色变。腾讯、小米等一批知名企业都曾对自媒体涉嫌“黑公关”提起过诉讼。
随着上述张某某案件等一批类似案件被曝光,自媒体“黑公关”的隐秘面纱逐渐被揭开。一些不良自媒体利用互联网规则和技术,肆意操纵控制舆论,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经济上的负担与名誉上的损害,还导致了真实民意被掩盖、电商购物平台中的刷单刷信等众多问题。这些触碰底线的自媒体并非单打独斗,而是以一个矩阵的形态出现。从量子云公司上市事件看,一家公司竟可以控制多达数百个公号,每个公号下面都有大量的粉丝。
一些自媒体靠“黑公关”获取高额利益,有的一年能收数千万元“保护费”,“黑公关”们一本万利,无疑会起到巨大的不良示范效应。此风不刹,会让流量崇拜在歧途上越走越远。一方面,大多数企业束手无策,反倒让其越发肆无忌惮。原因在于双方的“产出比”太过悬殊。炮制一篇“黑文”实在小菜一碟,自媒体“黑公关”借助“病毒式传播”,便能轻松获利数万元;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在考量“收视收听率”的时候,要考量公益传播的效果职责和职能监管;而自媒体大概就剩下“流量变现”的冲动而已,自媒体“黑公关”之所以猖獗,除了违法成本低,缺乏对等罚单外,缺少有效监管也是重要原因。
自媒体“黑公关”通过捏造企业负面新闻,牟取巨额利益,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伤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要遏制自媒体“黑公关”乱象,立法与执法都要跟上,既要管号又要管人,并且取证等环节要有所突破。在自媒体黑稿问题上,必须施行自媒体行业终身禁入标准,同时,企业应对自身公关部门订立约束性要求,恪守商德,不给“黑公关”缴保护费,也不利用“黑公关”发黑稿。企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企业如果并无过错,就应当对于这种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突破商业操守底线、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进行回击,学会一边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一边要和造谣侵权者打官司,只有这样才能将自媒体“黑公关”拒之门外。
“黑公关”实质上是披着媒体外衣的违法犯罪。这种有组织地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早已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自媒体“黑公关”违法成本低、收益大,不采取断然举措直至刑事手段,是不能以儆效尤、刹住这股歪风的。而企业面对被“黑”要做好取证,及时提起诉讼。治理自媒体“黑公关”乱象,需要自媒体运营者严格自律,需要互联网平台切实担责,更需要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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