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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 积极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在自治区干部职工中引发强烈反响

让担当者更能担当,让做事者无后顾之忧。1月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2020年第1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吹响了鼓励担当作为的强劲号角,在自治区机关、厅局干部职工中引发强烈反响。

“《实施意见》中对于干部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激励内容,对年轻干部有非常特殊的意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马群认为,在严管厚爱的组合拳下,相信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能够得到更充分发挥。

“干事创业,就要有担当,就要有激情。”《实施意见》的出台,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牛瞳哲十分振奋。“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案件的数量和难度让法官承受着不小的压力。《实施意见》能够有力地遏制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法官的行为,让审判人员安心工作、轻装上阵。”牛瞳哲说。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吴悠然认为,《实施意见》既严肃追责问责,又合理免责减责,释放出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人负责、为干事者容事的信号。“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承担重要法治使命,应更加主动地担当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吴悠然说。

“《实施意见》对于新时代年轻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用好‘四种形态’,勇于接受监督,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创造良好的条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郎显成说。

“《实施意见》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减轻压力、增加动力、释放活力,有利于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云冰表示,要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深入持久地做好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一如既往地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这是我区顺势而为、因势而动、乘势而上的重要实践,也是许多干部职工的所想所盼。”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敖东认为,《实施意见》以担当激励担当,以负责促进负责,为干事作为者撑腰鼓劲,让懒政怠政者红脸出汗,极大地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干有标准、拼有目标、闯有动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表示,作为林草人,今后一定要以更实更优的创新举措,主动担负起守护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更要有新作为。自治区机关、厅局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主动担当、建功有为,在“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进程中奋力书写华彩篇章。(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郭俊楼 白丹 袁宝年 苏永生 施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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