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始终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重要的民生工程,集中攻坚、持续发力,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为了从根源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呼和浩特市大力推进供热锅炉治理,截至目前建成区10蒸吨以下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实现“清零”,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1台,475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50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和排放限值改造;集中整治重点行业企业,全市24台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集中整治了阜丰生物、齐鲁制药等5家企业异味问题,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全市324家企业实现在线实时监控,治理“散乱污”企业533家,完成率86%。
此外,首府全面加强城市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在重点施工工地安装PM2.5、PM10监测205套,实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全市395处在建工地、“僵尸”工地、储备土地全部实现高密度滤网苫盖。2019年查处不文明施工工地158处,责令停工84处,罚款110万元。不断加大洗扫、洒水、雾炮降尘作业频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清洗降尘频次达到每日3次,道路机扫率达到80%。
进一步加强燃煤散烧治理,划定高污染禁燃区451.78平方公里,将170个城中村和城边村纳入燃煤管控范围。2017年以来,为25万户居民替换清洁炉具,发放清洁煤炭18.9万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2477户。其中,2017年投入2.67亿元,为7.14万户居民更换清洁炉具,发放清洁煤炭12.4万吨;2018年投入2.2亿元,为17.9万户居民更换清洁炉具,发放清洁煤炭1.78万吨;2019年采暖季以来,为9.5万户居民发放清洁煤炭4.7万吨。
强化了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制定出台《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等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秸秆露天焚烧联防联控力度。2019年累计开展秸秆露天焚烧检查124次,出动执法人员2440人次,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的地区进行了通报,追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147人。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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