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8日正式下发通知称,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及多项优惠政策。
当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称将设立审批绿色通道,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全面推行“承诺制”,按照规定后补手续。
该《通知》透露,将建立流通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防控疫情相关物资、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采购进口防控物资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实现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注册登记“零等待”、落实免税政策“零拖延”。
该《通知》显示,官方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实现应贷尽贷、能续快续,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据了解,官方还将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为1年,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官方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贴息支持。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