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获悉,2月20日,该局印发《关于支持医用防护物资保障供应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6项举措,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支持我区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加速急需药械应急审批。
对疫情防控急需医用防护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和医疗机构传统蒙药中药制剂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审随办。
二、支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
实行“一对一、点对点”式服务和每日调度制度,支持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医用防护用品产能。
三、鼓励关联企业转产增效。
采取专人专帮、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先批后查等方式,协助企业第一时间取得生产主体资格,确保转产企业快速落地投产。
四、助推药械企业复工复产。
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药品生产,力促经营企业做好重点产品市场供应。建立实时多元沟通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五、及时调整药械许可举措。
符合审查要求的先行发放药品注册补充申请批件;对新申办药械生产、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变更许可事项的,申报资料审查合格直接作出许可决定。
六、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无缝隙衔接市场协同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药械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复工复产正常市场秩序。
目前,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连锁(总部)企业有366家复工复产,自治区直接监管企业复工复产率达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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