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才能让法治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更加有力的保障作用,更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汇聚起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2月17日上午,自治区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依法开庭,依照内蒙古公、检、法、司《关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及时办理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从快审结了此案,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王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4日至2月9日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本人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KN95、一次性口罩有现货的虚假信息,共骗取10名受害人款项合计人民币15740元。
合法收入无可厚非,发不义财人神共愤。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其他人,购买口罩的人是出于这些考虑。如果利用人们善良而急切的心理来骗财,钱收到口袋里,怎么能心安理得!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齐心协力应对疫情。社会安定有序是何其重要。人和则社会稳,对出现的像哄抬物价、拒绝管控、逃避隔离、传播谣言、泄露个人信息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现象要严厉打击。
此外在审理疫情防控有关案件的过程中,要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总之,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对工作,确保疫情应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李哲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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