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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告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应用大数据手段助力科学精准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利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部署要求和技术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以下简称“健康卡”)已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和各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完成部署,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康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设计发放的全国统一标准的就医服务卡,是保障城乡居民实施自我健康管理的主要基础工具,一次申领、长期有效。疫情期间,“健康卡”以城乡居民个人健康、出行等数据为基础,由居民个人通过手机实名登录“蒙速办”APP,自主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专属“健康卡”作为城乡居民出行、复工、就医的电子凭证,在全区范围内通用,并逐步实现跨省共享互认。

二、“健康卡”的二维码共分为红色、黄色、绿色三种类型。城乡居民持“绿码”的,测温正常后(必要时验证“人码一致”),可正常出行;持“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严格管控,直到转为“绿码”后才可正常出行。城乡居民应据实填写健康信息,如发现有谎报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健康卡”由各盟市、旗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组织推广使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协同配合、规范实施。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健康卡”的,可凭原有通行证等有效证件通过人工核验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通行。

四、用户可以通过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各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进行“健康卡”申领。

五、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从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启用。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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