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天干物燥 消防意识千万绷紧弦

春季多风少雨,空气干燥,火灾隐患加大,前不久,我市先后发生了几起火灾,消防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就如何减少春季火灾发生、火灾发生时如何自救、如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给出了不少好建议。

严禁野外用火避免引发火灾

随着春耕开始,部分村民为了省事引燃田中秸秆烧荒的行为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就春耕、清明节期间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有关事项发布通告,春耕、清明节期间严禁野外用火。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当前正值春耕之际,并且清明节将近,烧荒、祭祀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加之天气干燥多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就春耕、清明节期间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有关事项发布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严禁在农田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等“烧荒”行为;严禁在野外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严禁在野外野炊、生火;严禁在林地、田地及柴草堆垛附近吸烟;严禁随意向室外倾倒火焰未熄灭的炉灰。

对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对于过失引起火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发生自燃,怎么办?

3月16日上午,南二环快速路高架桥上发生一起汽车自燃事故,不但将车辆烧毁,还烧毁了高架桥上的隔离护栏。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自燃,驾驶员及时停车逃生,因为没有灭火工具无法灭火,只能看着车辆被烧毁,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前不久,一辆汽车行驶过程中爆胎,橡胶卷入刹车盘导致车辆起火。

消防救援人员告诉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多数市民的车辆都停止使用,经过长时间停放的车辆,特别是老旧车辆容易发生漏油或电线短路的情况。再次使用车辆时,应到修理厂检查,防止因漏油或漏电导致车辆自燃。车辆发生自燃时,驾驶员要冷静处理,及时停车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伤害;驾驶员和乘客要及时逃生;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时不要打开车前机盖,防止火势蔓延;如火势太大无法自行扑灭,要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不要为了车内物品二次返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家庭防火,注意啥?

3月8日,高女士在家里忽然闻到一股天然气的气味,仔细查看了燃气管道和燃气灶,均未发现问题。她又推开门,闻到楼道里有股很浓的天然气味,于是立即拨打了中燃公司客服热线。中燃公司维修人员赶到现场逐户排查检测,确定一楼西户存在严重漏气现象,调查发现是该户的燃气管道连接灶具的老式黑色胶管被老鼠咬坏,而租户离开时未关闭燃气管道阀门,导致天然气从破损胶管处大量泄漏。

消防救援人员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人们都减少了出门,在家时要注意防止家庭失火。居家隔离时,要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不在楼道口、楼梯间堆放杂物;浓度75%的酒精易燃易爆,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不对电器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发生短路;使用电暖器、烤火炉、煤炉等取暖设备时,要与沙发、窗帘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卧床抽烟,不乱扔烟头。家中长时间无人居住的,家庭成员离开前要关闭天然气入户阀门,断开家中总电源,减少安全隐患。

消防救援人员提醒所有市民,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记者 徐达明)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