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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培训机构退费不合理!

今年1月9日,呼和浩特市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2017年9月份,李先生为孩子在“内蒙古劳伦斯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英语培训),以8480元的优惠价购买了128课时的“当当外交官”英语培训课程,并且签订了《培训合同》。合同中明确,培训所在地为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兴泰御都校区。该合同中的“退学”协议中明确,如果乙方(李先生)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或者乙方接受培训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申请退学,甲方按照每课时130元,扣除相应课时费后,退还乙方剩余学费。

随后,因为家庭原因,李先生的孩子于2019年才到该校区接受培训,但是在上了34个课时之后,在2019年7月,劳伦斯英语培训的兴泰校区突然搬迁,迁移到北二环维多利喜悦汇商场的3楼。

虽然劳伦斯英语培训机构也就校区搬迁带来的不便,向原兴泰校区的学生家长们做出了“赠送课时”“提供部分交通费”等方案予以补偿,怎奈实在是离家太远,交通不便,李先生不得不向学校申请退学,要求退还剩余学费。

就此,劳伦斯英语培训机构认为,这属于李先生单方面终止合同,主动退学,按照合同中退学条款的规定,每课时扣款130元,只退还李先生4060元。

而李先生认为,当初合同中约定是在兴泰校区学习,是学校单方面变更校址才导致他孩子无法继续接受培训,他是无奈之下才申请退学,因此,是劳伦斯英语培训机构违约在先,而不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主动退学”条款进行扣款和退款。

而且,按照合同中签订的价格,8480元128课时,那么每课时的价格为66.25元,如今退费,校方只应当收取34课时共计2252.5元,其余6227.5元的课时费应当全部无条件退还。

还让李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当他到该机构和工作人员办理退学退费时,工作人员明确计算出应退还他的费用是6157元,对此双方都予以认可,并且在《退费申请单》上都签了字,可是实际退款时,对方却按照每课时130元扣费,只退给他4060元。

就此事,今年1月中旬,记者联系到了劳伦斯英语培训机构一位“刘总”的女性负责人。该负责人坚持认为,学校搬迁后对家长做出了补偿,在此情况下,家长仍旧要求退学,就视为家长单方面终止合同,主动退学,因此按照合约中的规定,按照每课时130元退款,没有问题。对于校方单方面搬迁校址,是否属于违约在先?该负责人表示,“这不是违约”。

至于为何双方已经在《退费申请单》上确认了退款金额为6157元,并且已经签字生效,最终校方仍是退款4060元?该负责人表示,那只是一个退费申请而已,最终的核算和退费权利归校方财务部门,最终的退费数额是由财务部门认定的。

针对双方的说法,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表示,校方单方面变更培训地点的行为,属于违约。尽管其在变更校址后做出相应补偿,但是如果家长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或者无法接受,校方则不能以已经做出补偿方案为由,要求学生在新校址继续接受培训,更不能认为因此退学的家长违约。

除此之外,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樊树林也表示,校方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扣除每课时约定好的课时费,而不能按照每课时130元强制扣除,况且在这起纠纷中,消费者并无违约行为,因此无须按照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月18日,记者从李先生处了解到,此事目前仍无任何进展。(记者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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