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征集“科技兴蒙”行动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面向区内外合作主体征集“科技兴蒙”行动创新合作需求。
本次需求的征集对象包括各盟市、各有关厅局、自治区内各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自治区合作主体与“科技兴蒙”行动所指的“4+8”区外合作主体(包括北京市、广东省等发达省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国钢铁研究总院等),同时兼顾区外其他合作主体(有关省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征集内容包括:联合实施科研项目、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引进及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联合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引进培养高层级创新团队及人才、共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园区及创新载体等方面的需求。合作需求主要包括盟市、自治区相关厅局及部门提出的关乎地区、产业或行业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合作需求。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种规模企业,围绕自身发展需要提出的科技创新合作需求。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自治区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及学科优势和特色,提出的科技创新合作需求。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合作基础,选择重点项目,统一协调推动。
据了解“科技兴蒙”行动是自治区政府与科技部推动部区双方深入合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旨在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立足“开放合作搞创新,抓住关键搞创新,突出特色搞创新”,通过加强东西部联动,强化区域创新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不断提升自治区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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