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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社部门“点对点”服务保障湖北籍农民工返岗复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从湖北省返我区复工农民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引导农牧民工返岗复工作为稳就业和复工复产的重要任务,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积极做好湖北省农民工返我区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动员指导辖区内已具备开复工条件的企业,及时注册登录国家“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http://wgfw.mohrss.gov.cn)”,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详细填写返岗复工需求信息。及时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对接,并通报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返岗复工人数、出行时间、出行车次(航班)、抵达时间地点等,形成返岗复工清单,提交用工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做好抵达后的准备工作。

对抵达的湖北籍返岗复工农民工,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及时进行健康检测,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进行隔离监测。对隔离期满健康人员,要指导用工企业及时与防控部门办理交接手续,接收返厂,直接上岗。同时,要向输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返岗复工人员接收情况。

同时要求,要指导督促用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相应防控设施设备,提供卫生和隔离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并做好档案记录。鼓励有条件的用工企业实行分散、少人居住和分批分地用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因复工造成聚集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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