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将围绕公安部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4月2日至5月10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春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强化隐患排查清零。针对全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7类重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出辖区重点驾驶人和车辆隐患清单,督促其办理相关业务,坚决杜绝重点驾驶人和车辆“带病上路”。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学生返校复课、群众自驾出游和农牧区春耕出行等影响交通安全形势变化的因素,实时分析研判,联合公路养护单位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团雾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特别是及时消除因前期疫情防控设站设卡、断道阻路遗留的安全隐患。并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发出整改建议书,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强化路面秩序严管。继续深化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区组织开展的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基础上,适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统一行动,严打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将联合交通路政部门围绕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货运装载源头周边路段、高速公路入口4个路面主阵地,全天候、全路网严查严管“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对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客运车辆超员、面包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实行严管,并综合做好农村牧区交通安全守护。同时,加大力度服务复工复产,强化公路疏堵保畅。
4月13日至7月21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严厉打击高速重点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旅游客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普通货运车辆、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着力加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周末、大流量、恶劣天气、重要节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对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有涉嫌犯罪的要深挖犯罪线索,主动出击、靠前侦查、严厉打击管理方的违法行为。对于营运车辆,加大行驶记录仪的检查力度,从而打击未安装或不按标准安装、不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的违法行为,以及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停车、故意干扰、遮蔽、破坏卫星信号或伪造、删除数据的违法行为,检查期间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移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推动路面隐患治理。继续开展道路隐患“清零”行动,压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排查、动态排查,力争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存在隐患的,函告、走访、协商经营管理单位,督促其定人、定时、定责治理,必要时上报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对短期不能治理的,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