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三个重点地区来呼人员加强管理的公告》。
该公告适用于近14天内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旅居史和停留史的来呼人员,以下简称“三个重点地区来呼人员”。三个重点地区来呼人员途经呼和浩特市且未出机场、火车站,当日去往自治区以外省市的,不适用本公告。来呼人员所乘航班、列车经停上述三个重点地区,未出机场、火车站的,不适用本公告。
公告指出,4月8日至17日的三个重点地区来呼人员,全部按照“五个一律”(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一律验证健康通行码信息、一律进行核酸检测、一律纳入社区管理)进行管理,核酸检测费用自理。4月18日后的三个重点地区来呼人员,全部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相关食宿、检测费用自理;如来呼人员有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材料,可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公告要求,三个重点地区来呼人员要主动申告,严格执行公告要求,配合呼和浩特市加强管理。凡偷越卡口、偷进小区、瞒报行程、拒不配合管理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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