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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五月如何推动复工复产 详细解读“六大集中行动”

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确保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基础上,促进达产增效干劲不松、措施不断、力度不减,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复工复产工作将围绕“六大集中行动”持续发力。

第一大行动:加码提振消费集中行动

继续推动“消费券”发放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9个盟市出台“消费券”发放方案,总量约1.1亿元。截至4月24日累计发放4060万元。至5月31日,继续完成剩余“消费券”发放工作,并回收利用未核销使用“消费券”,争取带动4亿元市场消费。新增工会促销费活动。组织基层工会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节日慰问费中未发放部分,以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消费券的形式,集中或提前发放到本单位工会会员手中。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并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消费,继续激发市场消费热情。新增品牌消费宣传活动。将品牌消费宣传同“内蒙古品牌形象宣介”紧密结合,聚焦自治区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开设专栏专题,策划开展“四位一体”的整体宣传,即电视+日报+广播+新媒体,依托电视端、广播端、报刊端、新媒体端,从4月17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展示自治区重点餐饮、文旅企业的好品质、好形象、好产品,并做好宣传效果调度工作。新增区内自助旅游活动。继续落实《关于动员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假日旅游的通知》,号召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和五一、端午等假期带头自费旅游。组织各盟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积极组织属地文化演出单位、非遗、旅游商品进景区,传播民族文化魅力,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持续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铺画跨盟市旅游线路,推动“内蒙古人游内蒙古”一卡通等营销方式。完善弹性休假制度。由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出台周末2.5天弹性休假或调剂补回休假,在完成本职工作,并安排好值班的情况下,鼓励市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带动短途旅游消费。

第二大行动:拓展企业库存消纳集中行动

新增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活动。一是继续发挥工信厅综合业务平台“供需信息服务”功能,帮助企业快速寻找合作伙伴,实现精准对接,形成平台购销量。二是聚焦我区有一定优势的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产业链条,梳理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名单,于5月10日前初步形成全区产业链结构图,以大企业牵引中小企业抱团恢复生产,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三是精准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财税、社保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推动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千方百计稳住中小企业。新增食品产业链强化活动。稳定春播面积,确保总播保持1.3亿亩,粮食作物稳定在1亿亩,龙头企业力争满负荷生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产品自给自足。抓好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政策落实,大力发展牛羊生态家庭牧场、合作社,走少养精养的路子,持续开展奶业振兴行动。打通流通环节的断点,积极推介我区绿色牛、羊肉类产品,切实提高服务全国的肉、奶供应保障水平。新增煤炭稳量稳价活动。一是加强煤炭保障,继续做好蒙东、东三省等重点地区和发电、供热、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用煤保障,提前部署、及早谋划,切实承担起煤炭供应保障责任。二是促进煤炭市场稳定。加强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研判煤炭上下游复工复产情况,引导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在核定产能范围内及时调整煤炭生产计划,以销定产,逐步消化煤炭库存。三是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对稳定煤炭价格的“压舱石”作用,继续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按月汇总、按季考核。四是做好煤炭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对煤炭进口数量进行监测。新增外贸企业转型发展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平台作用,及时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外贸企业名单,对有出口订单且因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外贸企业,简化融资申请流程,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二是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内外贸联动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三是依托自治区获得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取得国外CE、ISO、BSCI相关认证企业,对外出口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鼓励支持产品由区内外贸企业代理。

第三大行动:抓实重大项目开复工集中行动

充分发挥重大相对促进经济的重大作用,一是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开工存在的问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全部“清零消号”。二是抓好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复工,继续巩固扩大“审批月”活动效果,加快审批进度,加大开工力度,力争利用一个月再推动80个项目开复工,实现全年开工计划的75%以上。三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继续完善已通过国家审查的418个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发挥作用。

第四大行动:持续精准提供金融服务集中行动

进一步推动公共政策、金融资源和企业主体对接,一是利用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50亿元,继续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二是继续争取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专项再贷款名单,按国家相关要求落实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切实推动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实现预期目标。三是运用专项再贴现为企业精准“输血”、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大行动:推进落实支持困难中小企业政策集中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梳理自治区民营中小企业座谈会企业提出的政策建议,5月23日前,提出问题办理情况。

第六大行动:及时完成重点问题建议办理集中行动

对国家、自治区调研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办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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