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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在包头挂牌

近日,包头市少年宫被教育部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授予“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成为自治区首家获得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单位。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由国家语委统筹管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具体负责,是发挥特色优势、示范引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也是整合人才资源、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重要平台。2019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公布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中,全国共有北京大学等60家单位入围,包头市少年宫是自治区申报单位中唯一成功入选单位。

疫情期间,各基地肩负起以语言文字服务大众、推广中华优秀文化的责任与使命。包头市少年宫也充分发挥语言表演艺术的优势,组织学生在家中通过朗诵、讲故事、手抄报等形式讴歌赞美抗疫战士,自觉遵守抗疫防疫规定。

下一步,包头市少年宫将继续大力发挥基地的作用,坚持宣传与实践相结合,课堂与课后相配合,让师生乐于参与,逐步营造出“让规范字显示你的魅力,用普通话播撒我的温馨”的良好氛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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