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梅刚)什么是消费券,政府发放有哪些目的?今后还有哪些惠民措施?4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2次新闻发布,重点介绍了呼和浩特市发放使用消费券的相关情况。
面对受疫情影响的线下消费,呼和浩特市及时亮出大招,发放消费券资金总额1000万元。从4月5日下午4点到4月13日,呼和浩特市共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各类消费券61.81万张,发放率100%,各平台消费券均已领取完毕。目前共核销7.54万张,核销总金额85.67万元,带动消费718.52万元。
此次发放的消费券选择餐饮、百货、超市、文旅、图书五大行业,与居民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第三产业占比将近70%,对于促进消费、带动增长都具有重要作用。另外,这五个行业的消费与线上支付平台联系更紧密,居民操作和使用消费券更便捷。
据了解,疫情影响最大的是服务行业,通过发放消费券,帮助服务行业尽快恢复经营、帮助从业人员返岗就业,同企业一起共度难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让市场热起来,让经济活起来。同时,消费券对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有“乘数效应”。比如微信上发放的消费券餐饮是满100元减30元,百货券是满200元减50元,这在短期内迅速提升居民消费热情,放大乘数效应,带动相关行业增加收入。
为把这项惠及百姓的好政策落实好,呼和浩特市充分利用支付平台与商家的合作联系基础和市场运行规则。比如支付宝对商户等级评估达到一定级别(比如M3级有十个条件,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地址)的商户才能参加本次活动。此外,与交易平台企业商定合作细则,明确发放渠道、行业、类别、领用方式和核销方式等,并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协议,做到事前权责明晰、事中制度约束、事后跟踪评估。
据悉,根据消费券的使用情况,将对过期没有使用的消费券收回进行第二轮的发放,后期消费券的作用会慢慢释放。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结合实际,出台务实的措施,进一步营造“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的氛围,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实现首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附表:消费券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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